夫字以神为精魄,神若不知,则字无态度也;以心为筋骨,心若不坚,则字无劲健也;以副毛为皮肤,副若不圆,则字无温润也。所资心副相参用,神气冲和为妙。
今比重明轻,用指腕不如锋铓,用锋铓不如冲和之气,自然手腕轻虚,则锋含沉静。夫心合于气,气合于心;神,心之用也,心必静而已矣。
虞安吉云:夫未解书意者,一点一画皆求象本,乃转自取拙,岂是书邪?纵放类本,体样夺真,可图其字形,未可称解笔意,此乃类乎效颦未入西施之奥室也。故其始学得其粗,未得其精。
太缓者滞而无筋,太急者病而无骨,横毫侧管则钝慢而肉多,竖管直锋则干枯而露骨。及其悟也,心动而手均,圆者中规,方者中矩,粗而能锐,细而能壮,长者不为有馀,短者不为不足,思与神会,同乎自然,不知所以然而然矣。
篆法久欲绝,李公得真传。
近时乡先辈,仿佛如滕权。
昔为我题扁,握笔指腕悬。
顾盼张髯须,起立竦背肩。
俯仰为陈迹,屈指十五年。
破屋垂雨溜,庳墙上蜗涎。
三字被侵蚀,黑騕犹高县。
海月夜照之,墨光却新鲜。
正如公性气,精悍老犹然。
见物不见人,吴山隔重泉。
惜哉不可作,手迹忍弃捐。
寿以西川木,良工善雕镌。
庶几如坐对,仰面在屋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