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孛

宋书 · 卷四 · 本纪第四 · 少帝

少帝讳义符,小字车兵,武帝长子也,母曰张夫人。晋义熙二年,生于京口。武帝晚无男,及帝生,甚悦。年十岁,拜豫章公世子。帝有旅力,善骑射,解音律。宋台建,拜宋世子。元熙元年,进为宋太子。武帝受禅,立为皇太子。永初三年五月癸亥,武帝崩,是日,太子即皇帝位。大赦。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。六月壬申,以尚书仆射傅亮为中书监,司空徐羡之、领军将军谢晦及亮辅政。戊子,太尉长沙王道怜薨。秋九月丁未,有司奏武皇帝配南郊,武敬皇后配北郊。冬十一月戊午,有星孛于营室。十二月庚戌,魏军克滑台。 明年春正月己亥朔,大赦,改元为景平元年。文武进位二等。辛丑,祀南郊。虏将达奚卬破金墉,进围虎牢。毛德祖击虏败之,虏退而复合。拓跋木末又遣安平公涉归寇青州。癸卯,河南郡失守。乙卯,有星孛于东壁。二月丁丑,太皇太后崩。沮渠蒙逊、吐谷浑阿豺并遣使朝贡。庚辰,爵蒙逊为骠骑大将军,封河西王。以阿豺为安西将军、沙州刺史,封浇河公。辛未,富阳人孙法光反,寇山阴,会稽太守褚淡之遣山阴令陆劭讨败之。三月壬寅,孝懿皇后祔葬于兴宁陵。是月,高丽国遣使朝贡。甲子,豫州刺史刘粹遣军袭许昌,杀虏颍川太守庾龙。乙丑,虏骑寇高平。初,虏自河北之败,请修和亲。及闻高祖崩,因复侵扰,河、洛之地骚然矣。夏四月,檀道济北征,次临朐,焚虏攻具。乙未,魏军克虎牢,执司州刺史毛德祖以归。秋七月癸酉,尊所生张夫人为皇太后。丁丑,以旱,诏赦五岁刑以下罪人。冬十月己未,有星孛于氐,指尾,贯摄提,向大角,仲月在危,季月扫天仓而后灭。是岁,魏主拓跋嗣薨,子焘立。十二月丙寅,省宁州之江阳、犍为、安上三郡,合为宋昌郡。 二年春二月癸巳朔,日有蚀之。废南豫州刺史庐陵王义真为庶人,徙新安郡。乙未,以皇弟义恭为冠军将军,南豫州刺史。乙巳,大风,天有五色云,占者以为有兵。高丽国遣使贡献。执政使使者诛义真于新安。夏五月,江州刺史王弘、南兖州刺史檀道济入朝。帝居处所为多过失。乙酉,皇太后令曰: 王室不造,天祸未悔,先帝创业弗永,弃世登遐。义符长嗣,属当天位,不谓穷凶极悖,一至于此。大行在殡,宇内哀惶,幸灾肆于悖词,喜容表于在戚。至乃征召乐府,鸠集伶官,优倡管弦,靡不备奏,珍羞甘膳,有加平日。采择媵御,产子就宫,鋋然无怍,丑声四达。及懿后崩背,重加天罚,亲与左右执绋歌呼,推排梓宫,抃掌笑谑,殿省备闻。加复日夜媟狎,群小慢戏,兴造千计,费用万端,帑藏空虚,人力殚尽。刑罚苛虐,幽囚日增。居帝王之位,好皂隶之役。处万乘之尊,悦厮养之事。亲执鞭扑,殴击无辜,以为笑乐。穿池筑观,朝成暮毁。征发工匠,疲极兆民。远近叹嗟,人神怨怒。社稷将坠,岂可复嗣守洪业,君临万邦。今废为营阳王,一依汉昌邑、晋海西故事。 镇西将军宜都王,仁明孝弟,著自幼辰。德业冲粹,识心明允。宜纂洪统,光临亿兆。立者详依典故,以时奉迎。未亡人婴此百罹,虽存若陨。永悼情事,抚心摧塞。 始徐羡之、傅亮将废帝,讽王弘、檀道济求赴国讣。弘等来朝,使中书舍人邢安泰、潘盛为内应。是旦,道济、谢晦领兵居前,羡之等随后,因东掖门开,入自云龙门。盛等先戒宿卫,莫有御者。时帝于华林园为列肆,亲自酤卖。又开渎聚土,以象破冈埭,与左右引船唱呼,以为欢乐。夕游天渊池,即龙舟而寝。其朝未兴,兵士进,杀二侍者于帝侧,伤帝指。扶出东皞,就收玺绂,群臣拜辞,送于东宫,遂幽于吴郡。是日,赦死罪以下。太后令奉还玺绂,檀道济入守朝堂。六月癸丑,徐羡之等使中书舍人邢安泰弑帝于金昌亭。帝有勇力,不即受制,突走出昌门,追以门关踣之,致殒。时年十九。 则创业之君,自天所启:守文之主,其难乎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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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传 · 昭公 · 昭公十七年

【经】十有七年春,小邾子来朝。夏六月甲戌朔,日有食之。秋,郯子来朝。八月,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。冬,有星孛于大辰。楚人及吴战于长岸。 【传】十七年春,小邾穆公来朝,公与之燕。季平子赋《采叔》,穆公赋《菁菁者莪》。昭子曰:「不有以国,其能久乎?」 夏六月甲戌朔,日有食之。祝史请所用币。昭子曰:「日有食之,天子不举,伐鼓于社;诸侯用币于社,伐鼓于朝。礼也。」平子御之,曰:「止也。唯正月朔,慝未作,日有食之,于是乎有伐鼓用币,礼也。其馀则否。」大史曰:「在此月也。日过分而未至,三辰有灾。于是乎百官降物,君不举,辟移时,乐奏鼓,祝用币,史用辞。故《夏书》曰:『辰不集于房,瞽奏鼓,啬夫驰,庶人走。』此月朔之谓也。当夏四月,是谓孟夏。」平子弗从。昭子退曰:「夫子将有异志,不君君矣。」 秋,郯子来朝,公与之宴。昭子问焉,曰:「少皞氏鸟名官,何故也?」郯子曰:「吾祖也,我知之。昔者黄帝氏以云纪,故为云师而云名;炎帝氏以火纪,故为火师而火名;共工氏以水纪,故为水师而水名;大皞氏以龙纪,故为龙师而龙名。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,凤鸟适至,故纪于鸟,为鸟师而鸟名。凤鸟氏,历正也。玄鸟氏,司分者也;伯赵氏,司至者也;青鸟氏,司启者也;丹鸟氏,司闭者也。祝鸠氏,司徒也;□鸠氏,司马也;鳲鸠氏,司空也;爽鸠氏,司寇也;鹘鸠氏,司事也。五鸠,鸠民者也。五雉,为五工正,利器用、正度量,夷民者也。九扈为九农正,扈民无淫者也。自颛顼以来,不能纪远,乃纪于近,为民师而命以民事,则不能故也。」仲尼闻之,见于郯子而学之。既而告人曰:「吾闻之:『天子失官,学在四夷』,犹信。」 晋侯使屠蒯如周,请有事于雒与三涂。苌弘谓刘子曰:「客容猛,非祭也,其伐戎乎?陆浑氏甚睦于楚,必是故也。君其备之!」乃警戎备。九月丁卯,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,使祭史先用牲于洛。陆浑人弗知,师从之。庚午,遂灭陆浑,数之以其贰于楚也。陆浑子奔楚,其众奔甘鹿。周大获。宣子梦文公携荀吴而授之陆浑,故使穆子帅师,献俘于文宫。 冬,有星孛于大辰,西及汉。申须曰:「彗所以除旧布新也。天事恒象,今除于火,火出必布焉。诸侯其有火灾乎?」梓慎曰:「往年吾见之,是其征也,火出而见。今兹火出而章,必火入而伏。其居火也久矣,其与不然乎?火出,于夏为三月,于商为四月,于周为五月。夏数得天。若火作,其四国当之,在宋、卫、陈、郑乎?宋,大辰之虚也;陈,大皞之虚也;郑,祝融之虚也,皆火房也。星孛天汉,汉,水祥也。卫,颛顼之虚也,故为帝丘,其星为大水,水,火之牡也。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?水火所以合也。若火入而伏,必以壬午,不过其见之月。」郑裨灶言于子产曰:「宋、卫、陈、郑将同日火,若我用瓘斝玉瓒,郑必不火。」子产弗与。 吴伐楚。阳丐为令尹,卜战,不吉。司马子鱼曰:「我得上流,何故不吉。且楚故,司马令龟,我请改卜。」令曰:「鲂也,以其属死之,楚师继之,尚大克之」。吉。战于长岸,子鱼先死,楚师继之,大败吴师,获其乘舟余皇。使随人与后至者守之,环而堑之,及泉,盈其隧炭,陈以待命。吴公子光请于其众,曰:「丧先王之乘舟,岂唯光之罪,众亦有焉。请藉取之,以救死。」众许之。使长鬣者三人,潜伏于舟侧,曰:「我呼皇,则对,师夜从之。」三呼,皆迭对。楚人从而杀之,楚师乱,吴人大败之,取余皇以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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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书 · 纪 · 景帝纪

孝景皇帝,文帝太子也。母曰窦皇后。后七年六月,文帝崩。丁未,太子即皇帝位,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,皇后曰皇太后。 九月,有星孛于西方。 元年冬十月,诏曰:“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,制礼乐各有由。歌者,所以发德也;舞者,所以明功也。高庙酎,奏《武德》、《文始》《五行》之舞。孝惠庙酎,奏《文始》、《五行》之舞。孝文皇帝临天下,通关梁,不异远方;除诽谤,去肉刑,赏赐长老,收恤孤独,以遂群生;减耆欲,不受献,罪人不帑,不诛亡罪,不私其利也;除宫刑,出美人,重绝人之世也。朕既不敏,弗能胜识。此皆上世之所不及,而孝文皇帝亲行之。德厚侔天地,利泽施四海,靡不获福。明象乎日月,而庙乐不称,朕甚惧焉。其为孝文皇帝庙为《昭德》这舞,以明休德。然后祖宗之功德,施于万世,永永无穷,朕甚嘉之。其与丞相、列侯、中二千石、礼官具礼仪奏。”丞相臣嘉等奏曰:“陛下永思孝道,立《昭德》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,皆臣嘉等愚所不及。臣谨议:世功莫大于高皇帝,德莫盛于孝文皇帝。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,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。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。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。诸侯王、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。请宣布天下。”制曰“可”。 春正月,诏曰:“间者岁比不登,民多乏食,夭绝天年,朕甚痛之。郡国或硗狭,无所农桑系畜;或地饶广,荐草莽,水泉利,而不得徙。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,听之。” 夏四月,赦天下。赐民爵一级。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。 五月,令田半租。 秋七月,诏曰:“吏受所监临,以饮食免,重;受财物,贱买贵卖,论轻。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。”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:“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、所治、所行、所将,其与饮食,计偿费,勿论。它物,若买故贱,卖故贵,皆坐臧为盗,没入臧县官。吏迁徙、兔、罢,受其故官属所将、监、治送财物,夺爵为士伍,免之。无爵,罚金二斤,令没入所受。有能捕告,畀其所受臧。” 二年冬十二月,有星孛于西南。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。 春三月,立皇子德为河间王,阏为临江王,馀为淮阳王,非为汝南王,彭祖为广川王,发为长沙王。 夏四月壬午,太皇太后崩。 六月,丞相嘉薨。 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。 秋,与匈奴和亲。 三年冬十二月,诏曰:“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,谋反,欲以杀嘉,大逆无道。其赦嘉为襄平侯,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。论恢说及妻子如法。” 春正月,淮阳王宫正殿灾。 吴王濞、胶西王卬、楚王戊、赵王遂、济南王辟光、菑川王贤、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。大赦天下。遣太尉亚夫、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。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。 二月壬子晦,日有蚀之。 诸将破七国,斩首十余万级。追斩吴王濞于丹徒。胶西王卬、楚王戊、赵王遂、济南王辟光、菑川王贤、胶东王雄渠皆自杀。 夏六月,诏曰:“乃者吴王濞等为逆,起兵相胁,诖误吏民,吏民不得已。今濞等已灭,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,皆赦之。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,朕不忍加法,除其籍,毋令污宗室。”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,续元王后。立皇子端为胶西王,胜为中山王。赐民爵一级。 四年春,复置诸关用传出入。 夏四月己巳,立皇子荣为皇太子,彻为胶东王。 六月,赦天下,赐民爵一级。 秋七月,临江王阏薨。 十月戊戌晦,日有蚀之。 五年春正月,作阳陵邑。夏,募民徙阳陵,赐钱二十万。 遣公主嫁匈奴单于。 六年冬十二月,雷,霖雨。 秋九月,皇后薄氏废。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,日有蚀之。 春正月,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。 二月,罢太尉官。 夏四月乙巳,立皇后王氏。 丁巳,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。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。 中元年夏四月,赦天下,赐民爵一级。封故御史大夫周苛、周昌孙子为列侯。 二年春二月,令诸侯王薨、列侯初封及之国,大鸿胪奏谥、诔、策。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,大行奏谥、诔、策。王薨,遣光禄大夫吊襚、祠、赗,视丧事,因立嗣子。列侯薨,遣太中大夫吊祠,视丧事,因立嗣。其葬,国得发民挽丧、穿、复土,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。 匈奴入燕。 改磔曰弃市,勿复磔。 三月,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庙地,征诣中尉,自杀。 夏四月,有星孛于西北。 立皇子越为广川王,寄为胶东王。 秋七月,更郡守为太守,郡尉为都尉。 九月,封故楚、赵傅、相、内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为列侯。 甲戌晦,日有蚀之。 三年冬十一月,罢诸侯御史大夫官。 春正月,皇太后崩。 夏,旱,禁酤酒。秋九月,蝗。有星孛于西北。戊戌晦,日有蚀之。 立皇子乘为清河王。 四年春三月,起德阳宫。 御史大夫绾奏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,齿未平,不得出关。 夏,蝗。 秋,赦徒作阳陵者死罪;欲腐者,许之。 十月戊午,日有蚀之。 五年夏,立皇子舜为常山王。六月,赦天下,赐民爵一级。 秋八月己酉,未央宫东阙灾。 更名诸侯丞相为相。 九月,诏曰:“法令度量,所以禁暴止邪也。狱,人之大命,死者不可复生。吏或不奉法令,以货赂为市,朋党比周,以苛为察,以刻为明,令亡罪者失职,朕甚怜之。有罪者不伏罪,奸法为暴,甚亡谓也。诸狱疑,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,辄谳之。” 六年冬十月,行幸雍,郊五畤。 十二月,改诸官名。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。 春三月,雨雪。 夏四月,梁王薨。分梁为五国,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。 五月,诏曰:“夫吏者,民之师也。车驾、衣服宜称。吏六百石以上,皆长吏也。亡度者、或不吏服出入闾里,与民亡异。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轓;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轓。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、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,二千石上其官属,三辅举不如法令者,皆上丞相御史请之。”先是,吏多军功,车、服尚轻,故为设禁,又惟酷吏奉宪失中,乃诏有司减笞法,定棰令。语在《刑法志》。 六月,匈奴入雁门,至武泉,入上郡,取苑马。吏卒战死者二千人。 秋七月,辛亥晦,日有蚀之。 后元年春正月,诏曰:“狱,重事也。人有智愚,官有上下。狱疑者谳有司,有司所不能决,移廷尉。有令谳而后不当,谳者不为失。欲令治狱者务先宽。” 三月,赦天下,赐民爵一级,中二千石、诸侯相爵右庶长。 夏,大酺五日,民得酤酒。 五月,地震。 秋七月乙巳晦,日有蚀之。 条侯周亚夫下狱死。 二年冬十月,省彻侯之国。 春,匈奴入雁门,太守冯敬与战死。发车骑材官屯。 春,以岁不登,禁内郡食马粟,没入之。 夏四月,诏曰:“雕文刻镂,伤农事者也;锦绣纂组,害女红者也。农事伤则饥之本也,女红害则寒之原也。夫饥寒并至,而能亡为非者寡矣。朕亲耕,后亲桑,以奉宗庙粢盛、祭服,为天下先;不受献,减太官,省徭赋,欲天下务农蚕,素有畜积,以备灾害。强毋攘弱,众毋暴寡;老耆以寿终,幼孤得遂长。今,岁或不登,民食颇寡,其咎安在?或诈伪为吏,吏以货赂为市,渔夺百姓,侵牟万民。县丞,长吏也,奸法与盗盗,甚无谓也。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;不事官职、耗乱者,丞相以闻,请其罪。布告天下,使明知朕意。” 五月,诏曰:“人不患其不知,患其为诈也;不患其不勇,患其为暴也;不患其不富,患其亡厌也。其唯廉士,寡欲易足。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,廉士算不必众。有市籍不得官,无訾又不得官,朕甚愍之。訾算四得官,亡令廉士久失职,贪夫长利。” 秋,大旱。 三年春正月,诏曰:“农,天下之本也。黄金、珠玉,饥不可食,寒不可衣,以为币用,不识其终始。间岁或不登,意为末者众,农民寡也。其令郡国务劝农桑,益种树,可得衣食物。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、珠玉者,坐臧为盗。二千石听者,与同罪。” 皇太子冠,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。 甲子,帝崩于未央宫。遗诏赐诸侯王、列侯马二驷,吏二千石黄金二斤,吏民户百钱。出宫人归其家,复终身。 二月癸酉,葬阳陵。 赞曰:孔子称“斯民,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”,信哉!周、秦之敝,罔密文峻,而奸轨不胜。汉兴,扫除烦苛,与民休息。至于孝文,加之以恭俭,孝景遵业,五六十载之间,至于移风易俗,黎民醇厚。周云成、康,汉言文、景,美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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